北極星垃圾發(fā)電網獲悉,依蘭縣生活垃圾處理采購第三方服務中標結果公示,佳木斯博海環(huán)保電力有限公司中標,中標金額為182.5萬元,服務期1年。據了解,佳木斯博海環(huán)保電力有限公司是綠色動力環(huán)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屬環(huán)保發(fā)電公司。公示如下:
一、項目編號:[230123]XNGC[GK]20240002
二、項目名稱:生活垃圾處理采購第三方服務
三、采購結果
合同包1(生活垃圾處理采購第三方服務):
供應商名稱:佳木斯博海環(huán)保電力有限公司
供應商地址: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川縣四馬架鎮(zhèn)東華村
中標(成交)金額:1,825,000.00元
四、主要標的信息
合同包1(生活垃圾處理采購第三方服務):
服務類(佳木斯博海環(huán)保電力有限公司)
品目號:1-1
品目名稱:垃圾處理服務
采購標的:生活垃圾處理采購第三方服務
服務范圍:(1)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我單位連續(xù)接受和處理依蘭城管局根據依據處置合同供應的生活垃圾,將從交付點接收的垃圾進行處理。(2) 依蘭縣生活垃圾的處置符合GB/T25180-2010《生活垃圾綜合利用與資源利用技術要求》;(3) 焚燒爐煙氣排放標準滿足《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(GB 18485-2014)表4的相關要求。滲瀝液處理后中水回用,處理后的中水標準為:《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(GB16889-2008)表2;如相關處理、排放標準有所更新,則項目公司應執(zhí)行更新后的標準、規(guī)范。(4)爐渣處理進行資源化利用;飛灰經固化后進入填埋場處置,存放及運輸過程必須嚴格控制。(5)我單位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合理排放處理項目產生的廢物,包括但不限于污水、煙氣、飛灰、爐渣、滲瀝液等。根據《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485-2014)第8.6條,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。本項目飛灰最終進入填埋區(qū)處置,飛灰處理滿足GB16889的要求。(6) 我單位建立健全進場垃圾和垃圾處理質量管控制度,以及垃圾供應量和實際接收量計量制度。(7) 我單位根據運營與維護手冊的規(guī)定對項目設施進行運營與維護。(8) 我單位合作期內,按充分考慮環(huán)境影響,維護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。我單位建立追溯制度,實時檢測處置設施的運行狀況和廢氣排放情況,并及時對社會公示,接收社會監(jiān)督;(9) 項目公司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機制;(10)垃圾由招標人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到受托單位指定交付地點,考慮實際運輸成本,受托單位指定交付地點應距離依蘭市中心200KM以內,(垃圾處理實際交付地點: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川縣四馬架鎮(zhèn)東華村(樺西工業(yè)園區(qū)))。
服務要求:(1)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受委托單位應連續(xù)接受和處理依蘭城管局根據依據處置合同供應的生活垃圾,將從交付點接收的垃圾進行處理。(2) 依蘭縣生活垃圾的處置要符合GB/T25180-2010《生活垃圾綜合利用與資源利用技術要求》;(3) 焚燒爐煙氣排放標準滿足《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(GB 18485-2014)表4的相關要求。如滲瀝液處理后中水回用,處理后的中水標準為:《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(GB16889-2008)表2;如相關處理、排放標準有所更新,則項目公司應執(zhí)行更新后的標準、規(guī)范。(4)爐渣處理進行資源化利用;飛灰經固化后進入填埋場處置,存放及運輸過程必須嚴格控制。(5)受委托單位應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合理排放處理項目產生的廢物,包括但不限于污水、煙氣、飛灰、爐渣、滲瀝液等。根據《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485-2014)第8.6條,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應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。本項目飛灰最終進入填埋區(qū)處置,飛灰處理應滿足GB16889的要求。(6) 受委托單位應建立健全進場垃圾和垃圾處理質量管控制度,以及垃圾供應量和實際接收量計量制度。(7) 受委托單位應根據運營與維護手冊的規(guī)定對項目設施進行運營與維護。(8) 受委托單位合作期內,應按充分考慮環(huán)境影響,維護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。受委托單位需要建立追溯制度,實時檢測處置設施的運行狀況和廢氣排放情況,并及時對社會公示,接收社會監(jiān)督;(9) 項目公司應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機制;(10)垃圾由招標人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到受托單位指定交付地點,考慮實際運輸成本,受托單位指定交付地點應距離依蘭市中心200KM以內,(響應文件中須提供垃圾處理實際交付地點)。
服務時間: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
服務標準:1期:根據國家或行業(yè)標準一次性驗收
金額(元):1,825,000.00
五、評審專家(單一來源采購人員)名單:
李海龍、吳歆華、陸繼紅、高秀麗、謝書博(采購人代表)
六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: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補充事宜
合同包1(生活垃圾處理采購第三方服務):
九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依蘭縣城市管理綜合執(zhí)法局
地址:第二政府辦公區(qū)
聯系方式:13351015258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黑龍江祥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哈爾濱市道里區(qū)群力第五大道326號3棟1單元2層1號
聯系方式:0451-87612507
3.項目聯系方式
項目聯系人:黑龍江祥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電話:0451-87612507
黑龍江祥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05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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